维权焦点

林志颖起诉京东擅自使用其大幅照片 要求赔付65万
发布时间:2014/5/14 11:28:22      点击次数: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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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搜狐娱乐报道,12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公布,京东商城未经授权在其促销网页中使用林志颖形象进行商业宣传,林志颖近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65.5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朝阳法院介绍道:林志颖诉称,2014年3月其获知,京东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京东商城的“京东衬衫节”商品宣传促销网页中,擅自使用了其本人的大幅照片,用于宣传介绍京东商城网站关于“为您千挑万选京东衬衫节 全场免运费”男式衬衫的销售相关页面。该页面同时附有京东公司的企业字号、咨询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具有明显的商业广告属性,涉嫌侵犯其肖像权。

林志颖认为,自1992年出道后,他迅速走红并享有“亚洲小旋风”的美誉,亦是台湾第一位授薪职业赛车手和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去年参加《爸爸去哪儿》后更是人气暴涨。林志颖认为其肖像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商业价值,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京东公司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公证、差旅费用等5000元。

搜狐娱乐致电林志颖经纪人钟小姐,对方表示这件案子由公司法务部门处理,自己也是12日上午通过网络才得知,所以关于案件的信息自己也并不清楚。钟小姐还在电话里叹气,说过去也遇到这样被侵犯肖像的事,包括林志颖在内都无可奈何,好在公司新聘请了律师积极维护权益,自己也比较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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