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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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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一、背景及意义
    我国正致力于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在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依然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做好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中的应急管理及救援保障,国务院开始实施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要求尽快建立系统的应对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而应急管理师与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职业的确立是该机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分别组织开发了应急管理师与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和考核认证项目。

二、项目适用对象
(一)机关团体部队: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医疗卫生、矿山救援、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教育、电力等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安全、防灾救灾人员;
(二)新就业群体:就业前或就业初期有职业能力的从业者或在校学生;
(三)管理岗位从业者:准备或已经从事企事业管理岗位的人员。
三、项目培训内容及目标
(一)应急管理师:
1.火灾逃生自救与疏散;        2.地震灾害防范;
3.自然灾害处置与救援;        4.院外创伤救护;
5.基础生命支持(AHA心肺复苏);    6.基础灾害医学;
7.意外事故处理;           8.公共安全防范与应对;
培训目标:
1、 预防排查:参训人员通过培训,具备重大灾害、安全事故的预防排查,安全事故危险源的辨识、控制与管理,安全事故的预先分析与决策,事故的预防与减缓能力。
2、 应急处置:通过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要求应急队伍具备预防、排查、避险、自救互救、现场组织管理与指挥等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演练,从而建设一支基层一线“排查准确、反应快速、技术全面、处置有力”的轻型应急救援队伍。
3、 防灾减灾: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与验收,加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培训、应急联动、应急物资储备,整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重大灾害和安全事故,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
1、紧急救助员主要技能;       2、自救互救;
3、现场判断与记录汇报;       4、危险源测评与区域划分;
5、辅助逃生与隔离危害;       6、人员与财产保护;
7、事态控制与心态调适;       8、医疗救护;
9、医疗组织救援;          10、预案启动与部门协调;
11、业务指导与物资管理;       12、舆情收集与研判;
13、心理疏导;            14、预案完善与培训;
培训目标:
1、 实施救援救护:单独实施救援工作,也可根据特定的联络网,实施统一救援;指导和帮助受难者逃生以及创造避难、逃生条件;抢救伤员,实施初步医疗救护;及时沟通和交换信息,并协助治安管理;安慰受害者,实行心理干预;
2、 灾情事故评估:确定灾情性质、程度及范围等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建立通信联络;对现场进行初步风险估计,确定危险的可能性,并判断灾情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连锁灾害;采取适当措施抑制灾害的进一步发展;对灾害事故进行评估;
3、 培训普及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技能的培训;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救援技巧,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四、项目培训实施
(一)教学形式:课堂学习,学员参与,互动式教学,利用案例分析,模拟实操等教学方法,尽快使学员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
(二)课程模式:项目课程采用模块化,学员可以根据需求个性化的选择培训课程的选题和内容。
(三)师资力量:采取统一师资培训、开发标准化师资培训指南、标准化师资培训课件等方式,保证培训品质。

五、培训认证
(一)应急管理师:
    通过CETTIC前沿产业应用领域职业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全国统一的《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二)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
    学员参加国家题库技能实训指导教师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双认证的《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包括全套个人装备
应急管理师  3680元/人
应急管理师师资  5800元/人
紧急救助员实训指导教师 5800元/人
费用包含:全套个人装备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鉴定费证书费、实训教具费
附件一:学员培训报名表

联系方式:
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1号安富大厦 1801室
电话:010-67663168  61664811
传真:010-87672789 
联系人:赵欣
邮箱:hc_68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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