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企会所属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活动,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等级管理条例》和业务主管单位及领导2015年新的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根据我会的实际情况,对以下规定再次进行通知并重申:一、保企会工作人员以我会名义开展的一切业务活动和对外宣传必须先请示汇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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